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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建編號: | 4201042502260001 | ||||||||
| 報建名稱: | 南洋1916(一期)項目 | ||||||||
| 招標登記編號: | 202503041520231697 | ||||||||
| 招標項目名稱: | 南洋1916(一期)項目綜合開發(投資+建設+運營) | ||||||||
| 招投標監管部門: | 硚口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 ||||||||
| 招標人(蓋章): | 武漢市硚口城市更新集團有限公司 | ||||||||
| 招標人法定代表人(蓋章): | 宋小濤 | ||||||||
| 招標代理機構: | 湖北省成套招標股份有限公司(招標一部) | ||||||||
| 招標人聯系人: | 楊工 | 招標聯系電話: | 15377631211 | ||||||
| 招標人代理聯系人: | 朱必航、代亞雯、潘登 | 招標代理聯系電話: | 13207151526 | ||||||
| 是否電子標: | 電子標 | ||||||||
| 工程地點: | 京漢大道以北、仁壽路以南、硚口路以西、雙廠巷路以東 | ||||||||
| 招標類別: | 工程總承包招標 | ||||||||
| 招標內容: | 設計采購施工/交鑰匙工程總承包 |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 招標內容說明: | 1、設計部分:完成項目全部設計工作(含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具體以項目公司委托為準),提供相應設計技術交底,并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施工現場的配合服務及后期服務等;2、施工部分:施工圖設計范圍內全部工程的施工(具體以項目公司委托為準),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及整體移交,以及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保修工作;3、投資合作方:負責本項目的投融資工作,保障項目資金落實并按照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與實施主體組建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籌劃、資金籌措、項目管理、建設實施、運營管理等;4、運營方:項目公司組建完畢后,運營方受項目公司所托,負責項目的運營管理工作。 | ||||||||
| 本次招標工程投資額(萬元): | 17480.2 | 立項批準文號: | 2502-420104-04-01-546594 | ||||||
| 計劃工期(日歷天): | 365 | 標段數/采購數: | 1 | ||||||
| 質量要求: | 合格 | ||||||||
| 對投標人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資格預審辦法: | |||||||
| 公告發布及投標報名、資格預審文件下載 起止時間: | 2025-03-04 22:00 ~ 2025-03-26 09:30 | ||||||||
| 投資總額(萬元): | 21075.72 | 購領招標文件地點: | |||||||
| 招標文件發售價格: | 0 | 購領招標文件時間: | |||||||
| 資格預審文件獲取方式: | |||||||||
| 投標報名方式: | 網上下載 | ||||||||
| 資格預審申請書送達截止時間: | |||||||||
| 資格預審申請書送達地點: | |||||||||
| 資格預審申請書送達單位: | |||||||||
| 資格預審結果公示起止時間: | ~ | ||||||||
| 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時間: | |||||||||
| 評標辦法: | 武漢市建設工程工程總承包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綜合評估法) | ||||||||
| 公告狀態: | 正常 | ||||||||
| 其他要求: |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營業執照:(聯合體各成員)須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1.2資質要求: (1)設計單位: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資質;②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業務范圍含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或近現代文物建筑維修保護),以上①②同時具備。 (2)施工的單位:①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②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二級及以上資質(業務范圍含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或近現代文物建筑維修保護),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以上①②同時具備。 3.1.3業績:投標人近五年(從投標截止日往前推算,設計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施工和工程總承包(EPC)業績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設計項目除外))①具有一項類似設計業績(類似設計業績為一項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業績(文物類型為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和一項工程投資額達到1億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設計業績);②具有一項類似施工業績(類似施工業績為一項文物保護工程施工業績(文物類型為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和一項工程投資額達到1億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業績;③具有一項類似工程總承包業績(類似工程總承包業績為一項文物保護工程工程總承包業績(文物類型為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和一項工程投資額達到1億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總承包業績)。以上①②③滿足一項即可。 3.1.4項目經理(即項目負責人)(在滿足條件情況下可兼建筑設計負責人或建筑施工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①具有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②具有注冊建筑師注冊證書③具有相關專業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證書④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工程總承包單位為聯合體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由聯合體牽頭單位的人員擔任; 項目經理業績:近五年擔任過文物保護工程(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或者建筑工程(工程投資額達到1億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項目經理或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設計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監理業績、施工和工程總承包(EPC)業績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設計項目除外); | ||||||||
| 備注: | 3.1.5施工負責人: (1)文物保護施工負責人:具有文物保護工程責任工程師證書(業務范圍須包括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或文物保護工程從業資格證書(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頒發)或文物保護工程的培訓證書(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頒發);無在建工程(提供無在建承諾書)。 (2)建筑施工負責人: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證(B證),無在建工程(提供無在建承諾書) 3.1.6設計負責人: (1)建筑設計負責人: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 (2)文物保護設計負責人:具有文物保護工程責任設計師證書(業務范圍須包括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或文物保護工程從業資格證書(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頒發)或文物保護工程的培訓證書(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頒發)。 3.1.7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2021、2022、2023),若為聯合體單位,只需聯合體牽頭人及社會投資人提供,企業成立不滿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來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銀行資信證明)。 3.1.8信譽要求(投標人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成員應均滿足該要求):1.沒有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2.沒有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3.沒有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5.沒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6.沒有被有關部門依法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信用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7.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沒有行賄犯罪行為;8.不存在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3(19)目規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標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各成員)須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②聯合體的資質應符合上述第3.1條的規定。③聯合體投標時,應提供聯合體協議,明確各聯合體成員的責任和義務。④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聯合體在本項目中的投標報名、繳納保證金等相關事宜。⑤聯合體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本項目,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如有違反,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認定。 | ||||||||
| 合格投標人的數量: |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后審合格的投標人均視為合格的投標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