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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由宜昌市夷陵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夷發改交通〔2025〕20號文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上級補助資金。招標人為宜昌市夷陵區公路建設養護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譽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宜昌市夷陵區
2.2項目建設內容及標準:該項目總里程125㎞,共涉及全區10個鄉鎮48條道路(鄉道8條、村道40條),共設置C級波形梁鋼護欄60㎞。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3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圍內的工程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4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5計劃工期:730日歷天。
2.6質量要求:工程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
2.7安全生產要求:符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JTGF90-2015)規定的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的最低資格條件,詳見招標公告附錄,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適用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及其配套文件,中小微企業參加投標活動,投標人應當出具對應的《中小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
3.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應當在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進行網員注冊,完成網員注冊后,請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5日00時00分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實體CA鎖、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公共資源電子交易服務系統-交易智庫—辦事指南)登錄宜昌公共資源交易數智一體化平臺至項目所屬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未按規定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22日09時00分。
5.2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實體CA鎖、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公共資源電子交易服務系統交易智庫—辦事指南,登錄宜昌公共資源交易數智一體化平臺至項目所屬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機構(項目所屬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六、投標相關事宜
6.1在投標截至的同一時間由招標機構通過互聯網在宜昌市夷陵區發展大道111號夷陵國際4樓開標廳組織解密工作,并在投標截止時間30分鐘前進入宜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使用加密其電子投標文件的實體CA鎖、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宜昌公共資源交易數智一體化平臺”選擇相應標段作在線開標前的準備工作。
6.2投標人應當在能夠保證設施設備可靠、互聯網暢通的任意地點,通過互聯網在線參加解密工作。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進入宜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使用加密其電子投標文件的CA數字證書、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宜昌不見面開標大廳”選擇所申請標段參加在線開標,并實時在線關注招標機構的操作情況。
6.3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招標過程中發布的變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關信息。
七、評標辦法
7.1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雙信封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7.2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評標和定標分離)方式確定中標單位。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宜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湖北政府采購網。
九、聯系方式
招標人:宜昌市夷陵區公路建設養護中心
地 址:宜昌市夷陵區夷興大道38號
聯系人:軒亞輝
電 話:0717-7822542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譽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發展大道97號
聯系人:李國輝
電 話:0717-6309918
十、監督部門
行政監督部門
名稱:宜昌市夷陵區交通運輸局
地址:宜昌市夷陵區夷興大道31號
電話:0717-7832094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
1、投標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 2、投標人須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交通安全設施養護資質或路基路面養護乙級及以上資質。 |
備注:投標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
投標人近一年(2024年度)的年流動比率(流動資產合計/流動負債合計)應該≥1。 |
備注:投標文件中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相應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彩色掃描件。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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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
1、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須提供承諾函) 2、投標人未處于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承諾函) 3、投標人未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其他有權作出處罰的部門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設市場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湖北省公路建設市場的處罰且處于有效期內;(須提供承諾函) 4、投標人2023年度未被交通運輸部或湖北省交通運輸廳信用等級評為D級(普通公路);(須提供承諾函) 5、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在近三年內(從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無行賄犯罪行為;(須提供承諾函) 6、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須提供查詢截圖) 7、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須提供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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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
1、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2、投標人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總工: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
備注: 1、以上人員不得相互兼任,并附人員有效身份證以及資格審查條件所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書(如注冊建造師證、職稱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等證書)的原件彩色掃描件,所有證件的掃描件均應清晰可辨,否則,將被認為證書無效; 2、上述“公路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含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等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