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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荊宜高速公路2023~2026年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程湖北荊宜高速公路2023~2026年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程JYGSYH-1標段養(yǎng)護施工(HBZX-201707GL-301015001)招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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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HBZX-201707GL-30101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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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標條件 | ||||||||||||||||||||||||||||||||||||||||||||||||||||||||||||||||||||||||||||||||||||||||||||||||||||||||||||||||||||||||||||||
| 本招標項目湖北荊宜高速公路2023~2026年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程(項目名稱)已列入湖北荊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養(yǎng)護工作計劃,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湖北荊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上海中世建設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 2.1項目概況 | ||||||||||||||||||||||||||||||||||||||||||||||||||||||||||||||||||||||||||||||||||||||||||||||||||||||||||||||||||||||||||||||
| 建設地點:湖北省宜昌市、荊門市 建設規(guī)模:湖北荊宜高速公路2023~2026年日常維修保養(yǎng)工程施工。 其他:荊宜高速公路是上海至成都高速公路(G42)的組成部分,東起荊門市鄭家沖與湖北武荊高速公路相連接,西至宜昌市高家店與宜昌長江大橋相連接。線路全長94.998km。全線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荊門至當陽段設計速度100km/h,運營速度110km/h,路基寬度26m;當陽至宜昌段設計速度80km/h,運營速度100km/h,路基寬度24.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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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標范圍 | ||||||||||||||||||||||||||||||||||||||||||||||||||||||||||||||||||||||||||||||||||||||||||||||||||||||||||||||||||||||||||||||
| 招標范圍:湖北荊宜高速公路2023~2026年日常維護工程(包含日常巡查和保潔)、應急搶險工程及除雪保暢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詳見工程量清單)。 標段劃分:JYGSYH-1標段 。 計劃工期:1096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07-01 合同估算價:5250.5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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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具體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人通知的為準(如有)或業(yè)主的通知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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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 3.1本標段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最低資格條件見招標公告附錄,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本標段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具體數(shù)量)個標段投標/。 3.4本次招標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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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lián)合體投標,指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湖北省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下同)(網址:www.hbbidcloud.cn)進行注冊登記,并下載手機版CA(標證通)或辦理CA數(shù)字證書(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3年04月22日至2023年04月26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lián)網使用手機版CA(標證通)或辦理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lián)合體投標的,由聯(lián)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guī)定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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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3年05月12日 09時30分 5.2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lián)網使用手機版CA(標證通)或辦理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fā)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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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標相關事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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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評標辦法 | ||||||||||||||||||||||||||||||||||||||||||||||||||||||||||||||||||||||||||||||||||||||||||||||||||||||||||||||||||||||||||||||
| 本標段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 ||||||||||||||||||||||||||||||||||||||||||||||||||||||||||||||||||||||||||||||||||||||||||||||||||||||||||||||||||||||||||||||
|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標段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tǒng)(http://www.hbggzyfwpt.cn)、中國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交通運輸廳網站(http://jtt.hubei.gov.cn/)(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fā)布。 | ||||||||||||||||||||||||||||||||||||||||||||||||||||||||||||||||||||||||||||||||||||||||||||||||||||||||||||||||||||||||||||||
| 9.聯(lián)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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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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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注:1、證明材料應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等證件的彩色掃描件(各項證書封面、封底、空白頁除外,應包括投標人名稱、投標人其他相關信息、頒發(fā)機構名稱、投標人信息變更情況等關鍵頁在內);投標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基礎信息(體現(xiàn)股東及出資詳細信息)的網頁截圖,如網頁截圖不能體現(xiàn)股東及出資詳細信息的應提供由法定的社會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注冊地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復印件等。 2、對于法人發(fā)生重組或變更的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投標人基本情況表”后附有法人重組或變更時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變更時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質證書的副本變更記錄掃描件。 3、上述材料應附在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投標人基本情況表”之后。 4、上述要求與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注的內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為準。
對于一般的養(yǎng)護類施工項目(指路基、路面、一般橋梁、涵洞、交通安全設施及除監(jiān)控、通訊、收費管理系統(tǒng)以外的沿線設施)可要求具備相應公路養(yǎng)護工程資質或新建工程施工資質(即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標準)。 對于特殊的養(yǎng)護類施工項目(指如懸索橋、斜拉橋等具有特殊結構或結構復雜的橋梁、隧道)宜要求具備新建工程施工資質(即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標準)。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注:1、證明材料應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財務報表(包括財務報表說明、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或損益表)及其他財務資料)及由獨立于投標人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相應年度審計報告的彩色掃描件。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本部分資料附在“財務會計報表”中) 2、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近年財務狀況表”所列數(shù)據(jù)必須與上述證明材料中的數(shù)據(jù)相一致。 3、上述要求與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近年財務狀況表”注的內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為準。
注:1、業(yè)績的證明材料要求:投標人應提供:(1)合同協(xié)議書,(2)交(竣)工驗收證書(或業(yè)主提供的業(yè)績已完工證明材料的彩色掃描件)(3)業(yè)績要求的“獨立承擔”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總包業(yè)績”的“已建”業(yè)績,業(yè)績應附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詢到的企業(yè)“業(yè)績信息”相關項目網頁截圖復印件,即包括“項目名稱”“合同價”“主要工程量”等欄目在內的項目詳細信息網頁截圖。 2、投標人名稱應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業(yè)績信息-總包已建”業(yè)績信息截圖中的企業(yè)名稱一致,如投標人進行了合法變更,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業(yè)績的延續(xù)性。 3、如近年來,投標人法人機構發(fā)生合法變更或重組或法人名稱變更時,應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來證明其所附業(yè)績的繼承性。在對投標人進行施工業(yè)績審查時,如果投標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業(yè)績僅以其系統(tǒng)登記單位或名義簽署的合同計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業(yè)績均不予考慮。如果投標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業(yè)績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義計算。 4、投標人以任何聯(lián)合體形式完成的項目業(yè)績視為不滿足上述最低業(yè)績要求。 5、時間要求: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或竣工(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材料中的完工時間)日期為準。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業(yè)績均不予認可。 7、上述材料應附在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之后。 8、投標人在填報“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時,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9、上述要求與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注的內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為準。
類似業(yè)績要求宜與招標項目類型、規(guī)模相匹配。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注:1、“近三年”是從指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決書生效的時間為準。 2、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格式七、資格審查資料“信譽情況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譽情況承諾函。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
注:1、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新建或改擴建項目施工”的個人業(yè)績證明材料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審核通過的為準,需附公開發(fā)布的截屏資料(投標人應以非注冊用戶身份查詢,以注冊用戶登錄后查詢的截屏資料不予認可);截屏資料的內容必須完全反映業(yè)績最低要求的建設規(guī)模、建設內容或技術指標,否則該條業(yè)績視為不滿足上述人員業(yè)績最低要求。項目經理、項目總工“養(yǎng)護工程項目施工”的個人業(yè)績證明材料要求:①合同協(xié)議書,②交(竣)工驗收證書(或業(yè)主提供的業(yè)績已完工證明材料的彩色掃描件),如上述證明材料無法表明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的任職經歷,應由該業(yè)績項目的業(yè)主出具蓋業(yè)主公章的彩色掃描件證明材料。如由該業(yè)績項目的業(yè)主出具證明材料仍無法表明的,則該條業(yè)績視為不滿足上述人員業(yè)績最低要求。 2、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包括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道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專業(yè)。 3、投標人應提供主要人員的到崗承諾函。 4、投標人應附主要人員有效的職稱證以及資格審查條件所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書(如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彩色掃描件,以及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擬委任的主要人員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彩色掃描件。 5、“近5年”是指從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上表“新建或改擴建項目施工”的個人業(yè)績以“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的交工日期為準。上表“養(yǎng)護工程項目施工”的個人業(yè)績以交工或竣工(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材料中的完工時間)日期為準。 6、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上述證明材料應分別附在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擬委任的項目經理資歷表”、“擬委任的項目總工資歷表”、“擬委任的安全管理人員、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資歷表”之后。 7、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擬委任的項目經理資歷表”、“擬委任的項目總工資歷表”、“擬委任的安全管理人員、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資歷表”中所填報人員應與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及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組成表”所列人員一致。 8、上述要求與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擬委任的項目經理資歷表”、“擬委任的項目總工資歷表”、“擬委任的安全管理人員、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資歷表”注的內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為準。 一般養(yǎng)護項目宜按本表配置主要管理人員,招標人也可以根據(jù)項目的路線長度、技術復雜性在人員的數(shù)量及業(yè)績要求中提出不低于上表中對主要管理人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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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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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評審因素 |
重大偏差認定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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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標文件 |
投標文件不能正常打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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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標人名稱 |
投標人名稱與營業(yè)執(zhí)照或資質證書或安全生產許可證名稱不一致,且未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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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標文件的簽署 |
投標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屬于重大偏差: (1)投標文件(商務及技術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數(shù)字證書加蓋單位電子印章; (2)投標函未使用CA數(shù)字證書加蓋單位電子印章; (3)投標函未使用CA數(shù)字證書加蓋法定代表人的個人電子印章或電子簽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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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標保證金 |
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按時遞交投標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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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標文件內容 |
投標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項內容:投標函、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管理機構、擬分包項目情況表、資格審查資料(一)~(七)任一項、主要人員到崗承諾函、財務會計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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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標報價 |
第一信封投標文件出現(xiàn)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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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期 |
第一信封投標函未填寫工期或填寫的工期超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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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質量目標 |
第一信封投標函未填寫質量目標或填寫的質量目標低于“標段工程交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竣工驗收的質量評定:合格”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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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全目標 |
第一信封投標函未填寫安全目標或填寫的安全目標低于“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確保項目無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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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聯(lián)合體投標 |
投標人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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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權利義務 |
投標函附錄填報內容不符合或劣于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的“項目專用合同條款數(shù)據(j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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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
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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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營業(yè)執(zhí)照 |
營業(yè)執(zhí)照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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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質證書 |
資質證書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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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備無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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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資質等級 |
投標人不滿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屬于重大偏差: (1)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路基路面養(yǎng)護甲級資質、橋梁養(yǎng)護甲級資質、交通安全設施養(yǎng)護資質;或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所附證明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證明材料應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具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等證件的彩色掃描件(各項證書封面、封底、空白頁除外,應包括投標人名稱、投標人其他相關信息、頒發(fā)機構名稱、投標人信息變更情況等關鍵頁在內);投標人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基礎信息(體現(xiàn)股東及出資詳細信息)的網頁截圖,如網頁截圖不能體現(xiàn)股東及出資詳細信息的應提供由法定的社會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注冊地工商部門出具的股東出資情況證明復印件等。 (3)對于法人發(fā)生重組或變更的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格式七、資格審查資料“投標人基本情況表”后附有法人重組或變更時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變更時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資質證書的副本變更記錄掃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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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類似項目業(yè)績 |
投標人不滿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屬于重大偏差: (1)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驗收時間為準)獨立完成1個及以上合同金額不低于5000萬元且里程不低于100公里的國內高速公路養(yǎng)護工程(至少應包含大、中修綜合處治、病害處治)施工項目。 (2)投標人提供的滿足資格審查要求的業(yè)績的證明材料要求:投標人應提供:①合同協(xié)議書,②交(竣)工驗收證書(或業(yè)主提供的業(yè)績已完工證明材料的彩色掃描件),③業(yè)績要求的“獨立承擔”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總包業(yè)績”的“已建”業(yè)績,業(yè)績應附在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詢到的企業(yè)“業(yè)績信息”相關項目網頁截圖復印件,即包括“項目名稱”“合同價”“主要工程量”等欄目在內的項目詳細信息網頁截圖。如上述證明材料無法表明投標人業(yè)績最低要求的建設規(guī)模、建設內容或技術指標,應由該業(yè)績項目的業(yè)主出具蓋業(yè)主公章的彩色掃描件證明材料。如由該業(yè)績項目的業(yè)主出具證明材料仍無法表明的,則該條業(yè)績視為不滿足上述業(yè)績最低要求。如近年來,投標人法人機構發(fā)生合法變更或重組或法人名稱變更時,應提供相關部門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來證明其所附業(yè)績的繼承性。在對投標人進行施工業(yè)績審查時,如果投標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業(yè)績僅以其系統(tǒng)登記單位或名義簽署的合同計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業(yè)績均不予考慮。如果投標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業(yè)績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義計算。 (3)投標人提供的滿足資格審查要求的業(yè)績不是以任何聯(lián)合體形式完成的。 (4)投標人提供的滿足資格審查要求的業(yè)績的時間要求: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或竣工(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材料中的完工時間)日期為準。 (5)投標人提供的滿足資格審查要求的業(yè)績不是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業(yè)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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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財務狀況 |
投標人不滿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屬于重大偏差: (1)投標人2019年、2020年、2021年的每年營業(yè)額均不低于2億元,年利潤均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2)投標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的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均不小于1。 (3)證明材料應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財務報表(包括財務報表說明、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或損益表)及其他財務資料)及由獨立于投標人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相應年度審計報告的彩色掃描件。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本部分資料附在“財務會計報表”中)。 (4)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近年財務狀況表”所列數(shù)據(jù)必須與上述證明材料中的數(shù)據(jù)相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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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信譽 |
投標人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形均屬于重大偏差: (1)投標人處于被責令停業(yè)狀態(tài)的; (2)投標人處于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tài)的; (3)投標人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其他有權作出處罰的部門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設市場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湖北公路建設市場的處罰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4)投標人被列為湖北省交通運輸廳2021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設施工企業(yè)信用等級評定且信用等級評定為D的單位,或被列入交通運輸部《關于公布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業(yè)信用評價全國綜合評價結果的公告》信用等級評定為D (5)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 (6)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 (7)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近三年”是從指投標截止時間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決書生效的時間為準); (8)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為“嚴重失信主體”,且按聯(lián)合懲戒要求禁止參與招投標的; (9)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格式八、資格審查資料“信譽情況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譽情況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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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主要人員 |
1、項目經理不滿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屬于重大偏差: (1)工程師(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公路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 (3)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三類人員”B類證書; (4)近5年內至少擔任過1項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擴建或養(yǎng)護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 2、項目總工不滿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屬于重大偏差: (1)高級工程師(公路工程相關專業(yè)); (2)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三類人員”B類證書; (3)近5年內至少擔任過1項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擴建或養(yǎng)護工程施工的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 3、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滿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屬于重大偏差: (1)具有省級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三類人員”C類證書; 4、投標人主要人員不滿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屬于重大偏差: (1)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新建或改擴建項目施工”的個人業(yè)績證明材料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審核通過的為準,需附公開發(fā)布的截屏資料(投標人應以非注冊用戶身份查詢,以注冊用戶登錄后查詢的截屏資料不予認可);截屏資料的內容必須完全反映業(yè)績最低要求的建設規(guī)模、建設內容或技術指標,否則該條業(yè)績視為不滿足上述人員業(yè)績最低要求。項目經理、項目總工“養(yǎng)護工程項目施工”的個人業(yè)績證明材料要求:①合同協(xié)議書,②交(竣)工驗收證書(或業(yè)主提供的業(yè)績已完工證明材料的彩色掃描件),如上述證明材料無法表明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的任職經歷,應由該業(yè)績項目的業(yè)主出具蓋業(yè)主公章的彩色掃描件證明材料。如由該業(yè)績項目的業(yè)主出具證明材料仍無法表明的,則該條業(yè)績視為不滿足上述人員業(yè)績最低要求。 (2)主要人員職稱符合以下任一專業(yè):公路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道路與橋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結構)工程、交通工程專業(yè)。 (3)投標人應提供主要人員的到崗承諾函。 (4)投標人應附主要人員有效的職稱證以及資格審查條件所要求的其它相關證書(如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彩色掃描件,以及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擬委任的主要人員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擬委任的主要人員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彩色掃描件。 (5)“近5年”是指從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期前一日。“新建或改擴建項目施工”的個人業(yè)績以“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的交工日期為準。“養(yǎng)護工程項目施工”的個人業(yè)績以交工或竣工(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材料中的完工時間)日期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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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標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同為一個單位負責人; (4)為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 (5)為本標段的招標代理機構; (6)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7)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法律法規(guī)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a)被省級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門取消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或禁止進入該區(qū)域公路建設市場且處于有效期內; (b)為投資參股本項目的法人單位; (c)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影響招標公正性; (d)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或被控股、被管理關系; (e)與本標段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法定代表人均為同一人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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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標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在本次招標活動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 (2)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3)經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評標系統(tǒng)檢測出與其他投標人制作投標文件的電腦機器碼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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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存在上述情況的均屬于重大偏差,其投標應當被否決。投標人出現(xiàn)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屬于重大偏差,按細微偏差處理,評標委員會不得因細微偏差否決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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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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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評審因素 |
重大偏差認定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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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標文件的簽署 |
投標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屬于重大偏差: (1)投標文件(報價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數(shù)字證書加蓋單位電子印章; (2)投標函未使用CA數(shù)字證書加蓋單位電子印章; (3)投標函未使用CA數(shù)字證書加蓋法定代表人的個人電子印章或電子簽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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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標文件的內容 |
投標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項內容:投標函、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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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標報價 |
投標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屬于重大偏差: (1)投標函未填寫投標總報價,或一份投標文件有多個報價,或提交了選擇性報價; (2)投標函中報價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匯總表”中的投標報價不一致; (3)投標報價低于其成本; (4)投標人提交了調價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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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投標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屬于重大偏差: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內容對招標人發(fā)布的固化清單中的固化內容做了修改 (2)工程一切險或第三方責任險或安全生產費報價不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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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
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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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標函中的投標總報價超出招標人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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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標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屬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標活動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 (2)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3)經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評標系統(tǒng)檢測出與其他投標人制作投標文件的電腦機器碼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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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存在上述情況的均屬于重大偏差,其投標應當被否決。投標人出現(xiàn)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屬于重大偏差,按細微偏差處理,評標委員會不得因細微偏差否決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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