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公管委發〔2022〕1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現將《持續深化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一流營商環境建設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
2022年1月28日
持續深化全省公共資源交易領域
一流營商環境建設措施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續深化我省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現就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營商環境提出如下措施:
一、高效辦成一件事
(一)實行清單管理。制定達到招標規模標準可采取非招標方式的情形清單,對疫情防控、應急搶險等項目,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同意或確認,項目單位可采取非招標方式實施。制定縮短招標時間的情形清單,對簡單小型項目、采取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的項目等,可適當縮短招標時間。情形清單適時更新調整,政府采購項目依法適用《政府采購法》的從其規定。
(二)降低交易成本。全面推行全流程電子化、不見面開標,逐步提高政府投資項目遠程異地評標占比。減少工程建設領域涉企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不得超過項目估算價的1%且最高不超過50萬元,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1.5%;加快實施銀行保函、保險公司保單和擔保公司保函并行的工程擔保制度;鼓勵招標人對信譽良好的企業免收投標保證金。積極推行工程建設項目采用“全過程咨詢”和“工程總承包”模式,減少招標層級環節。推進全省專家資源共享、數字證書互認。鼓勵招標人發布未來一定時期內的招標計劃公告,發布招標計劃公告的,除在本單位門戶網站公布外,還可以推送至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同步發布。
(三)優化信息核查方式。推進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應用,實現市場主體各類證明材料、信用信息更新情況聯動,跨部門便捷查詢自動調用。應用電子營業執照,實現“一網通投”。政府相關官網可以查詢的資質信息,投標企業只需提供資質證書影印件或掃描件,招標人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不得要求投標企業提供原件。投標人對自身是否存在嚴重違法、行賄犯罪等失信情況實行承諾制,不需提交證明材料,由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在“信用中國”“信用湖北”等網站查詢。
二、優化服務,當好“店小二”
(四)加強政策宣傳。主動送政策上門,擴大政策知曉度,積極提供法規政策和操作流程業務指導、咨詢服務,打通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推進“企業找政策”向“政策找企業”轉變。
(五)制定服務清單。積極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圍繞減審批、減備案、減環節、減材料、減跑動、減時限以及降成本、降費用、降資金占用等重點,加快服務標準化、清單化建設,推動服務更加便捷、快捷,跑出交易的“加速度”。
三、建立激勵機制
(六)建立激勵清單。用好用活信用禮遇政策,制定投標企業激勵清單,對“51020”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參加疫情防控和搶險救災等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守信企業給予信用獎勵,在“評定分離”定標環節增加信用因素。充分發揮信用報告作用,推動信用報告結果異地互認。對信用良好企業可以降低當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比例和頻次。
(七)健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修復機制。完善失信主體信用救濟機制,引導企業糾正失信行為、重塑企業信用。對企業出現失信行為并按規定申請信用修復的,自接到申請之日起,省級層面2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和復審,對符合條件的100%修復。
四、建立容錯機制
(八)分層分類分別制定容錯清單。實施差異化監管,制定招標投標活動容錯清單,分情形對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在主動糾錯、公開信用承諾后,免于處罰、免于量化記分、免于公告。對“51020”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參加疫情防控和搶險救災等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守信企業等予以優待,分類容錯,設置“糾錯期”、“過渡期”,綜合運用“首錯免罰”、“輕微免罰”、“減免處罰”,采取警示教育、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柔性執法方式,引導市場主體自覺守法、自我糾錯。
(九)鼓勵中小企業有序競爭。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微型企業在我省招投標活動中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五、改革交易辦法
(十)改革交易程序。推進“評定分離”改革,在房建市政領域逐步擴大“評定分離”改革地區和范圍。提倡招標人采取資格后審方式招標并優先使用合格制資格審查方式,使用有限數量制資格審查方式的,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合格申請人數量應當不少于7個。
(十一)積極推行“容缺受理”。取消建設工程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和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最高投標限價)、文件澄清或修改備案事項。工程建設項目已履行審批(核準、備案)手續,取得批準,資金來源已落實,滿足招標所需的技術條件,其他條件暫缺的,允許項目實施單位在提交自行承擔招標失敗等風險的書面承諾后,先行發出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
六、增強執法溫度
(十二)推行包容審慎監管。統一執法標準和尺度,不斷完善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精準把握執法力度和溫度,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非強制執法手段,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適時開展抽查檢查,讓企業在“有溫度的執法”氛圍中參加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十三)暢通異議投訴渠道。充分運用網上投訴處理系統,不斷完善系統功能,實現線上受理投訴、提交材料、反饋行政處罰決定,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路。投訴案件經依法受理后,應盡快辦結。
(十四)嚴厲打擊串通投標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電子監管、智慧監管,推進大數據分析運用,精準識別和重點打擊“標販子”、惡意舉報行為,凈化市場秩序。
(十五)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推進多部門聯合開展招投標領域“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對同一對象“綜合查一次”。各地每年以“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依法必須招標項目開展一次集中抽查檢查。
七、激勵干部擔當作為
(十六)建立容錯免責機制。根據省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和省紀委監委《關于鼓勵和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的意見》,制定容錯免責清單。鼓勵干部干事創業、開拓進取、擔當作為。對于經請示報告且履行審批手續、無主觀故意造成的工作偏差或者因情況復雜、風險難控造成的負面影響和損失,當事人已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且未謀取私利的,予以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