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秭歸縣沙鎮溪鎮集鎮設施配套完善工程初步設計由秭歸縣發展和改革局以秭發改審批[2022]114號文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三峽后續規劃專項資金。秭歸縣沙鎮溪鎮集鎮設施配套完善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秭歸縣沙鎮溪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致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秭歸縣沙鎮溪鎮集鎮設施配套完善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停車場建設工程、電力電信改造工程、亮化設施完善工程、文化活動場地完善工程、休閑廊道完善工程、文化景觀改造工程等。
2.2 招標范圍:以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2.3 計劃工期:360日歷天。
2.4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合格等級標準。
2.5 安全要求:達到國家和行業相關現行安全生產的合格標準,無安全事故。
2.6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招標文件):
3.1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
3.2投標人須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3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如證書在有效期內因辦理延期手續則應提交證書復印件和企業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出具的正在辦理延期手續的證明,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委不予采信)
3.4投標人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①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證書),注冊專業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投標單位,同時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建安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帶有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
②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應未在在建工程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擬派本工程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
3.6投標人擬派本工程的現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要求:
①擬派本工程的現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須包含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檢)員、施工員、安全員各1人,以上人員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管理人員;施工員、質量(檢)員須具有崗位證或培訓合格證,安全員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建安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或帶有二維碼的考核合格人員證書信息截圖;
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檢)員、施工員、安全員須是投標單位人員,同時提供2023年1月-2023年3月繳納社保證明材料。
3.7投標人必須為“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省“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省外企業在“省一體化平臺”中打印《省外建筑業企業投標信息登記表》或打印截圖證明本企業是“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省內企業在“省一體化平臺”中打印截圖證明本企業是“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
3.8投標人的施工類“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誠信專項等級須為B級及以上;(投標截止時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誠信住建信用信息專欄”和秭歸縣人民政府網站“秭歸縣建筑市場誠信管理系統”查詢投標企業信用信息等情況,并將查詢結果在開標現場當眾公布。初次進入我市建筑市場且未進行信用信息登記的企業,誠信等級認定為A級,誠信專項分值計為100分);
3.9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湖北省公共資源招標投標信用信息平臺”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單(開標結束后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對所有投標人的相關信息進行查詢,做好記錄,由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評審);
3.10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12投標人須是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或微型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須出具對應的《中小企業(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聲明函》。
投標人在制作投標文件時,應對照上述資格審查條件上傳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掃描件(需清晰可見),否則評委與招標人將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標準的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工程實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注冊成為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網員后,方可登錄會員專區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招標文件下載時間為2023年4月27日8時00分至2023年5月5日17時30分止。投標人未按規定在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
具體操作參見: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ggzyjy.hbzg.gov.cn)—辦事指南—投標人和供應商系統操作手冊。
4.2 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將在本公告第9條規定的媒介上發布,招標人在本公告第9條規定的媒介上發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視為所有投標人收到該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標人應每天自行登錄本公告第9條規定的媒介查閱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不要求投標擔保。
6.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3年5月18日9時00分。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項目所屬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機構(項目所屬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7.開標會
7.1本招標工程的開標會將于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由招標機構通過互聯網在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秭歸縣金缸城市民廣場四樓)1號開標大廳組織解密工作,并在投標截止時間30分鐘前進入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宜昌不見面開標大廳”選擇相應標段作在線開標前的準備工作。
7.2投標人應當在能夠保證設施設備可靠、互聯網暢通的任意地點,通過互聯網在線參加解密工作。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進入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使用加密其電子投標文件的CA數字證書、手機CA證書(標證通)或電子營業執照登錄“宜昌不見面開標大廳”選擇所投標標段參加在線開標,并實時在線關注招標機構的操作情況。
8.評標、定標辦法
8.1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8.2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單位。
9.發布公告媒體
本次招標公告在秭歸縣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湖北省政府采購網上發布。招標公告發布起始時間為2023年4月26日。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秭歸縣沙鎮溪鎮人民政府
地 址:秭歸縣沙鎮溪鎮大嶺路1號
聯 系 人:王偉強
聯系電話:13872513466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致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秭歸縣茅坪鎮市民廣場7樓
聯 系 人:周雙云
聯系電話:1509091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