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碑崗新路(乾泰大道-興建路)工程總承包(EPC)(HBSU-202508SZ-018001001)招標公告
|
||||||||||||||||||||||||||||||||||||||||
招標編號:HBSU-202508SZ-018001001
|
||||||||||||||||||||||||||||||||||||||||
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隨州市碑崗新路(乾泰大道-興建路)工程總承包(EPC)(項目名稱)已由隨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關于隨州市碑崗新路(乾泰大道-興建路)項目初步設計方案的批復》(隨高新區管審〔2025〕63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隨州產融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隨州產融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國信國際工程咨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概況 | ||||||||||||||||||||||||||||||||||||||||
建設地點:隨州市碑崗新路(乾泰大道-興建路) 建設規模:該項目北起乾泰大道,南至興建路,全長約1500米,道路紅線寬40米,一塊板斷面形式。道路下鋪設強、弱電管溝、雨水、給水等道路附屬設施,道路上布置交通標志標線、綠化、照明等配套設施。 其他:/ |
||||||||||||||||||||||||||||||||||||||||
2.2招標范圍 | ||||||||||||||||||||||||||||||||||||||||
招標范圍:隨州市碑崗新路(乾泰大道-興建路)工程總承包所有建設內容的施工圖設計、采購、施工,即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本工程所有建設內容的施工圖設計及工程建設全過程中的技術服務、采購、施工、調試、驗收、移交、缺陷責任保修及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關于招標范圍的詳細說明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 計劃工期:54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10-10 合同估算價:5182.40萬元 |
||||||||||||||||||||||||||||||||||||||||
2.3其他:/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本標段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3.1.1資質要求:投標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人應同時具備下述資質或由具備下述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①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②施工資質: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業績要求:(滿足①或②均可):①投標人近五年(從投標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獨立或以聯合體身份承接過一項單項合同額不小于4000萬元的市政工程的工程總承包(EPC)業績;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②投標人近五年(從投標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承接過一項單項合同額不小于4000萬元的市政工程的施工業績和一項總投資金額不小于4000萬元的市政工程設計業績;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各方根據聯合體協議書分工分別提供施工或設計業績。(提供合同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3.1.3財務要求:投標人(若為聯合體,僅由聯合體牽頭單位提供即可)應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來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銀行資信證明。
3.1.4項目經理要求: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兼任設計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滿足相應條件),但不得同時兼任設計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項目項目經理(含施工總承包工程、專業承包工程);且具備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并具有下述條件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②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③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若為聯合體投標,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由聯合體牽頭單位的人員擔任。
3.1.5設計負責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若為聯合體投標,應由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一方的人員擔任。
3.1.6施工負責人要求:①應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并注冊于本單位;②未擔任其他在施工程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施工負責人(含施工總承包工程、專業承包工程);③若為聯合體投標,應由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一方的人員擔任。
3.1.7信譽要求(如為聯合體,聯合體成員均須滿足本要求):①沒有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②沒有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③沒有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⑤沒有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⑥沒有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⑦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沒有被人民法院判決為行賄罪。(⑤⑥提供查詢截圖)。 3.2本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①聯合體的資質應符合投標人資格要求規定,聯合體資質按照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認定;最多允許由1家設計單位和1家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聯合體牽頭人應由聯合體成員中的施工單位擔任;②聯合體投標時,應提供聯合體協議,明確各聯合體成員的責任和義務;③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聯合體在本項目中的投標報名、繳納保證金等相關事宜;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如有違反,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④聯合體如中標,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 3.4本次招標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附錄《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 ||||||||||||||||||||||||||||||||||||||||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應當在湖北省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下同)(網址:www.hbbidcloud.cn)進行注冊登記,并下載移動數字證書(CA)、電子營業執照或辦理實體數字證書(CA)(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 4.2 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09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使用移動數字證書(CA)、電子營業執照或辦理實體數字證書(CA)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電子交易平臺”—辦事指南—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定從“電子交易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電子交易平臺”)拒收其投標文件。 |
||||||||||||||||||||||||||||||||||||||||
5.投標文件的遞交 | ||||||||||||||||||||||||||||||||||||||||
5.1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5年09月25日 09時00分 5.2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移動數字證書(CA)、電子營業執照或辦理實體數字證書(CA)登錄“電子交易平臺”,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電子交易平臺”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電子交易平臺”)將拒收。 |
||||||||||||||||||||||||||||||||||||||||
6.投標相關事宜 | ||||||||||||||||||||||||||||||||||||||||
/。 |
||||||||||||||||||||||||||||||||||||||||
7.評標辦法 | ||||||||||||||||||||||||||||||||||||||||
本標段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實行“評定分離”。 | ||||||||||||||||||||||||||||||||||||||||
8.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標段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www.hbggzyfwpt.cn)(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 ||||||||||||||||||||||||||||||||||||||||
9.聯系方式 | ||||||||||||||||||||||||||||||||||||||||
|
||||||||||||||||||||||||||||||||||||||||
2025年09月04日
|
||||||||||||||||||||||||||||||||||||||||
備注: |